想一夜暴富吗?
当然!
那就开始行动吧
曾某其,生于1992年,三台县光辉镇人。曾某其偶然加入一个QQ群,里面成员在交流制作假币的信息,一直想“一夜暴富”的他喜出望外:“制作假币?我也想做!”
曾某其从这个QQ群成员“浮沉”处学习制假币,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优盘、打印机、丝印网板、美工刀、刀片、挫刀、角尺、假币印章、500张带经线白纸等制作假币所需的工具和材料。
经过反复试验,曾某其对自己制作假币的技能很自信,于是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他除了在江油城郊的租住房里制作假币,还辗转入住江油、绵阳市区的酒店制作假币。
据曾某其女友罗某华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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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9日下午,曾某其去绵阳涪城区龙门农贸市场“买菜”,结果是到了那里去交易假币。后经警方侦查证实,与曾某其“交易”的这个买家,名叫向某刚。向某刚说,他见曾某其拿出几张20元面额的假币,反复打量感觉“太假”,就没有购买。
2018年9月27日
因曾某其制作假币“风险大”
罗某华劝他趁早“收手”
但曾某其根本听不进女友的苦苦劝说
为此,两人发生争吵
曾某其一怒之下
收拾自己的行李不辞而别
当晚9时许
曾某其入住江油市某酒店四楼一个房间
入住后搬出设备
开始马不停蹄打印假币
次日上午11时许
曾某其退房离开酒店
搭乘一辆野的径直奔赴绵阳城区某酒店
继续开房打印假币
他打印了约100多张单面的假币
将打印机设置为自动打印模式
再将单面假币放进入纸口
然后离开酒店外出打牌
当晚10时许,曾某其返回酒店,当他正忙着收拾打印好的假币、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时候,不料一群警察破门而入,将他人赃俱获。
警方在现场查获大量假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江油市支行鉴定,共查获706张20元假币。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
2018年11月2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其被江油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日前,江油市人民法院就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其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随案移送的假币、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和材料予以没收。
被告人曾某其收到一审判决书后,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再上诉。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来源 | 绵阳晚报